葉謝鄧流動法律百科
甚麼情況下可申請離婚?配偶行為表現.連續分居 ...
在香港,可以向離婚法庭申請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破裂至無可挽回(irretrievable breakdown),而離婚申請人必須證明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事實情況,才可得到離婚令:
- 配偶通姦(adultery),即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而離婚申請人不能忍受和配偶共同生活
- 配偶行為表現(如肆賭、不顧家、暴戾)令配偶申請人不能在合理情況下繼續與對方共同生活
- 配偶連續遺棄家庭最少一年
- 夫婦雙方連續分居超過一年,而對方願意離婚
- 夫婦雙方連續分居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