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P債務舒緩計劃 | 破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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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半至6年的還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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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4年、最長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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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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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在減除必需生活開支後,有多才要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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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還清全部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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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還債,一般4年、最長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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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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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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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束程度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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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破產官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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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留負資產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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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保留負資產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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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破產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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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破產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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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任管理層或繼續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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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任管理層或繼續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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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銀行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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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開設一個銀行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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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還債,不借新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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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借錢多於$100,須披露破產身分,否則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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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破產失去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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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行業可能因此不能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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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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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自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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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港無須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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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港須得破產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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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低廉,只須$4500 - $800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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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約$14500、須於入紙申請破產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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