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僱員索償須知

工傷僱員索償須知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
  • 受傷或
  • 死亡
僱主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如你因工受傷受僱工作僱員,為確保你的個案能順利處理,你應注意以下事項:
  • 無論傷勢是否嚴重,應立即通知僱主或其代表,例如主管或人力資源部。
  • 盡快接受身體檢查或醫治,切記在求診時向醫護人員清楚說明受傷原因及經過。
  • 告知僱主工傷的詳情,以便僱主向勞工處呈報。
  • 盡快將求診和覆診的病假紙及醫療費收據正本呈交僱主,自己保存一份副本。
沒有爭議的個案
僱員須按勞工處寄發的通知書上的指示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保存僱傭資料
例如:
  • 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
  • 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
  • 開工及出糧記錄等。
電話 6888-9999

葉謝鄧設有豐富經驗的意外索償團隊,團隊律師曾成功處理千宗索償案件,不同案件及受傷情況,為你提供貼身意見和分析評估。


不論是交通意外丶工傷或滑倒或其他意外受傷,請盡快聯絡本行,WhatsApp或電話 68889999(謝連豐律師)安排諮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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