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索償法律原理

工傷索償法律原理

工傷意外、職業病索償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 (Employees Compensation Ordinance) 而提起的索償,只要意外死傷者証明:
  • 他是受僱者;及
  • 他是在工作時受傷的(所謂「因工受傷」。

工傷、職業病索償,必須在受傷後兩年內向法庭提出申請。

証明疏忽

一名工人受傷,很多時候是因為僱主或其他人未有提供安全工作環境而引致的,因此工人(不論其是否為僱員人)亦可提出疏忽索償

証明疏忽的原則有3項:

  • 僱主或其他人對於工人有照顧責任 (duty of care) ;
  • 僱主或其他人未盡其責任(例如未能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及
  • 工人因此有損失。
疏忽索償必須在意外發生後三年內提出索償
    電話 6888-9999

    葉謝鄧設有豐富經驗的意外索償團隊,團隊律師曾成功處理千宗索償案件,不同案件及受傷情況,為你提供貼身意見和分析評估。


    不論是交通意外丶工傷或滑倒或其他意外受傷,請盡快聯絡本行,WhatsApp或電話 68889999(謝連豐律師)安排諮詢評估。

    Share by: